法律常識
宅男宅女救星 交大「愛情法律學分」課轟動 修課得抽籤

2007/03/30 10:45 記者:記者蔡文綺、楊琇晶/新竹報導

交通大學的同學很會念書無庸置疑,不過有許多同學把愛情學分忽略了,不懂得如何處理感情問題。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最近就開了1堂「愛情法律學分」的通識課程,要教同學們瞭解男女相處時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一開課就造成轟動!

教室裡座無虛席大爆滿,什麼課在交大可以這麼火熱?這堂課就叫做「愛情的愛情法律學分」。「懷孕1個月才結婚的,這樣叫不叫婚生子女呢?大家覺得呢?」「小S。」「對對對。」老師在講,同學們都有在聽,桌上的六法全書拚命翻,因為老師教的東西,就是許多大學生們最搞不定的「愛情」。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助理教授林志潔:「今天我們在討論楊過跟小龍女的結婚有沒有成立,因為楊過跟小龍女是在古墓裡面結婚的,所以他既沒有公開的儀式,那麼郭襄那時候才2個月,所以他並不是有行為能力的證人,所以經過這樣的課堂討論,其實很有意思,我也收獲很多。」

交通大學學生:「以前碰到一些男生他會講說,我現在沒跟你交往,那我要把我的東西要回來,其實上這堂課的時候,老師會給我們一個觀念就是說,法律上也有規定是說,如果是贈送給別人的東西的話,贈物所有權已經在別人手上了,所以不能因為我不跟你交往了,我要跟你分開,所以東西要還給我。」

這堂課號稱是交大宅男宅女的救星,不過,要修這堂課可是得抽籤碰運氣的,70多個人只有50人修得到,而且每堂課必點名,宅男宅女想變身戀愛達人,恐怕還是得用功點了。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線上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