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需要證據,抓姦在床最好
選擇最適當的決定,做出最好的選擇
2018-11-27
現在的人無論男人女人,劈腿、偷情、包二奶、討客兄的事蹟是日新月異,為了追求刺激的心理,背叛的外遇行為就這樣產生。妨礙家庭指的是有婚姻者與非配偶的他人通姦,也就是說男女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才會構成,抓姦是證據的問題,要讓法官相信被告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所以抓姦最好要有拍照或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從事性行為,或者有錄音也可以,被告間的往來文書加上抓姦時有照片拍到兩個人蓋棉被沒穿衣服,即是要讓法官確性兩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
每次案件發生我們總認為這些事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還能站在客觀的立場上來評論這個老公怎麼管不住下半身,這個小三知道對方有家庭還懷孕,這個元配怎麼選擇原諒偷吃的老公等等,但外遇發生在我們家庭身上,卻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因背叛感湧上決定抓猴、為了家庭孩子教養選擇包容忍耐、不管三七二十一沒孩子又有獨立經濟能力另一半背叛無法忍受直接離婚收場,這些案例大愛徵信社都看過,做出最好的選擇才是正確的,至於何謂最好的選擇,也不全然就是離婚,選擇共同修補婚姻的也有,全都取決評估過後的元配要怎麼想。
縱然愛情長跑多年,人夫依舊外遇
劉女和工程師何男結婚,以為長跑愛情結婚後會幸福美滿,誰知何男因和妻子相隔兩地,不甘寂寞和溫女陷入熱戀,不但出國遊玩,甚至還拍婚紗照,但女方的懷孕,讓他驚覺醒悟,擔心不倫戀的曝光打算分手,避而不見的何男氣的溫女以死相逼,甚至傳簡訊揚言要一屍兩命,不料,被妻子發現。妻子劉女在得知偷吃後,又被檢驗出得腫瘤,身心大受打擊,且事後與何男分居,嚴重影響夫妻的感情,為此向溫女求償精神慰撫金。
溫女在法庭表示,和何男交往後發生關係,發現懷孕後並刻意不在碰面,是何男一直糾纏不放,目前也只有看孩子的時候雙方才見面,法官判溫女通姦罪,且造成元配劉女難以彌補的傷害,判賠40萬元。建議即使兩人愛情長跑多年,認為夠了解對方,而未做婚前調查,結果導致發生婚外情,雖然沒辦法保證做了對方就不會外遇,但能在婚前就先更深入了解到對方另一面也是種很好的選擇,有認為疑問,都可以向徵信社來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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