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專家論述

夫約女到家中 妻求償不成

2016-04-29

已婚的A姓男子,謊稱自己已離婚,在網路上認識了B姓女子後,相約到自家用餐,A妻發現之後,怒告兩人妨礙家庭,主張夫妻倆因感情不睦分居,但還沒有離婚,因此A男還是有婚姻忠誠義務;A男則表示,妻子在他去大陸工作時,多次與他人有男女關係,把家中金飾、鑽石、現金帶走,還變賣大陸的房產,他嘗試挽回婚姻,但妻子都不願回頭。最後在三年前,兩人簽立分居、離婚協議書,因為財產問題喬不好,才會誣賴A男通姦,想要他放棄家中僅存房產;地院審理後,認為A妻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兩人有性行為,且B女不知對方已婚,因此不須賠償,全案還可上訴。

已經嘗試過感情挽回,既然對方不肯答應,那離婚就是唯一辦法,但此案例又有財產問題,要解決實在是不容易,徵信公司-非凡徵信社建議,若女方真有外遇行為,在當時就要找尋證據,並訴請離婚,就不用在煩惱財產問題,因為法官會為您處理;對於類似情況還有問題,可來找徵信公司-非凡徵信社,我們有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

感情有裂痕 不一定要選擇挽回

不少人面對失去的戀情,都會有挽回的想法,但其實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是值得挽回的,除了對方有暴力、劈腿行為外,徵信社認為,已經失去愛的一對戀人,感情挽回是沒有必要的;你們可能在一起很多年,有許多共同的回憶,酸甜苦辣都有,當感情漸漸的淡去時,當然感情挽回是很好的做法,但是你有想清楚,這真的是你要的感情嗎?感情是有可能,隨著時間慢慢變淡,因此有很多人會把「沒感覺了」當作是分手理由,許多人聽到的時候,會沒有辦法接受,但是徵信公司-非凡徵信社要告訴你,感情世界就是這麼殘酷,在這個時候不分手,接下來要面對的,就不見得是感情變淡,而是有其他人的介入,因此當對方提出分手時,你一定要思考清楚,這段感情到底要繼續,還是乾脆點結束,才不會讓你受到更大的傷害。

一段感情究竟是要挽回還是要分手,徵信公司-非凡徵信社認為,只有當事人能夠決定,身為外人的我們,最多就只能提供徵信建議,但是當局者迷也不無道理,因此建議感情遇到選擇題的人,可以多聽聽旁人的建議,在自己冷靜過後好好思考,在做出最後的決定,而做出決定之後,千萬不要後悔,因為這是你自己的選擇,必須自己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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